关于评选2023-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班级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11-12 点击数:

各学院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、使命感,展现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。依据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的有关要求,现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2023-2024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文明班级评选工作,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、专科学生。
二、评选比例
(一)校级优秀学生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5%的比例确定候选人。
(二)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3%的比例确定候选人。
(三)文明班级按评选范围内班级总数20%的比例确定。
三、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
参照2024年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要求。
四、截止时间
2024年11月28日10点。
五、上报材料
(一)本次评选通过学工系统进行申请。
(二)评审报告:
1.班级评审报告,主要内容包括班会召开图片、班会记录图片、所有评议结果截图、班级公示截图、监督举报信息发布图片等基本情况。
2.学院工作方案、评审报告(评审程序、名额分配、监督电话、公示情况和获奖学生名单)等,加盖学院公章。
评选结束后需提交学院评审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
六、工作要求
(一)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,精心组织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程序,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。
(二)学生总数、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数据为准。

学生工作部监督举报信息:
电子邮箱: qlyyxywzs@qq.com
话:0533-282907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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