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2024-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8-27 点击数:

学院

为做好我校2024-2025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要求
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严格按照2024年新版《学生手册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及要求执行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级认定机构应严格工作制度,规范工作程序,认定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,认真履责,做到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班级评议小组成员要包括班委(1-3人)和不同宿舍学生。各级认定小组成员要及时录入学工系统。

(二)学院应加强学生诚信教育,要求学生如实提供家庭经济情况,并及时告知家庭经济变化情况。对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者,应及时取消其受助资格,收回资助资金,情节严重的追究当事人责任。

(三)齐鲁医药学院资助申请表》见附件。填表一律使用黑色钢笔或中性笔填写。

(四)申请表由学生本人或所在学院自行打印,以班级为单位整理好,统一盖章后放各学院保存

(五)所有涉及学院或班级需要准备材料的,一定要将材料留好存档以备上级或学校检查。

(六)认定报告(包括认定依据、认定程序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、公示情况、学院认定工作组和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成员名单、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)要加盖学院公章。

(七)应着重考虑脱贫享受政策学生、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、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、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、城乡低保学生、特困救助学生、低保边缘学生、孤儿学生、残疾学生、烈士子女学生,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、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,并将其列为重点资助对象。

(八)建档立卡学生直接录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否则将影响其享受资助政策。

(九)2024-2025学年的助学金或其他资助将本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为准


附件:《齐鲁医药学院资助申请表》

         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委托授权书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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