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学院:
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,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、使命感,展现
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,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。依据《普通
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、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的有关要求,现
结合我校实际,决定开展 2022-2023 学年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、
文明班级评选工作,相关事宜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我校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本、专科学生。
二、名额分配
(一)优秀学生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 5%的比例确定。
(二)优秀学生干部按评选范围内学生总数 3%的比例确定。
(三)文明班级按评选范围内班级总数 20%的比例确定。
三、评选条件、评选程序参照 2023 年《学生手册》相关要求。
四、截止时间
2023 年 12 月 4 日 11 点
五、有关要求
( 一 ) 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,加强领导,明
确职责,精心组织,坚持公平、公开、公正原则,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
程序,保证评选活动的严肃性和公正性,切实做好此次评选推荐工作。
( 二 ) 本次评选通过学工系统进行,评选结束后需提交评选报告
(校级优秀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报告送至活动中心 202 ,文明
班级评选报告送至活动中心 209 ) 。
( 三 ) 学生总数、综合测评成绩以学工系统数据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