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3-09-10 点击数:

各系:

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勤工助学学生管理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通知如下:

1.凡参加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必须填写《山东万杰医学院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》,经各系、学生处审核后方可参加校内勤工助学。

2.各系须认真审核校内勤工助学的学生资格,保存好相关材料,做好统计,于每学期末将统计情况报送学生处。

附件:校内勤工助学申请表

学生处

2013年9月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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